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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劃法、總預算案提釋憲 民進黨團:藍白勿站在憲法對立面

財劃法 總預算 釋憲 民進黨團 財政收支劃分法 三讀通過 修正案 憲法 總預算案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中央政府總預算 統籌分配款 刪減 審查
民進黨團遞交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》與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兩案的釋憲聲請書。(圖/取自陳培瑜臉書)

民進黨團遞交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》與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兩案的釋憲聲請書。(圖/取自陳培瑜臉書)

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(15日)在總召柯建銘與幹事長吳思瑤帶領下,攜手多位黨籍立委向司法院大法官遞交《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》與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兩案的釋憲聲請書,認為相關法案的審議與通過過程違憲,恐衝擊中央施政運作與憲政秩序。

由國民黨與民眾黨共同提出的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修正案於2024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,預估未來中央政府將需釋出逾3700億元給地方。然而,外界質疑多數地方政府獲配資源恐超出實際支出需求,導致中央原本編列於國防、民生、交通等重要政策的經費面臨刪減壓力,影響施政推動。

對此,民進黨團指出,《財劃法》修法未經充分討論中央與地方「事權」移轉,便大幅調整財政收入結構,違反「任務與財政關聯原則」,也有違憲法所定的中央與地方「均權原則」。同時,統籌分配款的比例與分配公式設計不明確、邏輯矛盾,可能導致「貧者越貧、富者越富」,加劇區域發展落差,與憲法第147條要求「促進地方均衡發展」的精神背道而馳,也違反法治中所重視的「明確性原則」。

至於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,民進黨團指出,今年1月21日三讀通過的審查結果,刪減總額創下史上新高。審查過程中,未宣讀總刪減數額與審查後歲出總額,讓外界難以掌握實際預算變動,違反「法律明確性原則」。

此外,民進黨團也提到,該修正案中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減列636億元,模糊行政與立法的政治責任分際,違反「權力分立原則」;再加上歲出總額未依「機關別、政事別、基金別」編列,牴觸《預算法》第49條的規定,亦不符「法治國原則」。民進黨團強調,刪凍中央機關必要預算,已導致行政部門無法正常運作,對憲政體制造成嚴重衝擊,因此呼籲藍白兩黨勿站在憲法的對立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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