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甩撤銷環評續審二次展延 社子島自救會籲北市府:終止違法都市計畫
社子島因歷史因素禁限建範圍廣大,是北市罕見保有鄉村景色的一塊區域,如今則陷入開發角力。
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24日指出,既然社子島環境影響評估已被法院撤銷,就應該終止都市計畫違法程序繼續下去,因此當日舉行的社子島主要計畫二次展延審查會根本不應該召開;北市府地政局則回應,北市府已經提起撤銷環評異議上訴,因此在判決確定前,此刻環評仍屬有效,仍會繼續走環評流程。
社子島開發案歷經幾十年角力,目前台北市政府已完成防洪、都市計畫與環境影響評估,內政部並進一步於2024年12月核定開發範圍及抵價地比例,目前進入「協議價購與區段徵收」準備階段。市府人士透露,預計2026年底完成法定程序後,最快2027年展開拆遷,2028年啟動公辦工程,整體工程期預估為14年,有望搭配社子大橋、淡水河南側再生中心等公共工程規畫,將社子島打造為具防洪、生態公園及社會住宅的複合發展區,全區預計在2042年前完成開發。
然而,4月17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了「生態社子島」開發案的二階環評處分,認定區域中污水處理廠未納入環評,也沒將污水廠與住宅生活廢水配套設施納入整體環評,防洪工程的破堤、聯外閘門、高保護設施等關鍵設施也未見列入環評,這已經是以「鋸箭法」來刻意閃避爭議內容,將會使報告未能完整評估環境影響,已明顯違反環評作業準則。

判決還指出,開發案忽略了濕地保育法程序,在沒將防洪工程納入情況下,會讓內政部在錯誤前提認定錯誤的淡水河流域重要濕地,這明顯違法了《濕地保育法》,也讓應有程序被忽視。
自救會對此表達肯定,也呼籲台北市政府停止上訴,並重啟與居民的對話機制。
然而,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24日依舊舉行社子島主要計畫第二次展延審查會議,也惹火自救會成員,成員赴現場表達強烈不滿,要反對市府試圖展延已被法院判定違法的開發主計畫。李華萍說,既然環評已遭法院撤銷,就應終止違法程序。
李華萍進一步指出,既然2020年北市府都委會通過的社子島細部計畫審定版中,因為公共設施用地比例過高,導致內政部通過的「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」與「抵價地比例」案對照,抵價地比例竟不足40%,這明確違反了《土地徵收條例》的規定。
李華萍怒批,這種無法執行且違法的生態社子島案已延宕10年,既然環評已因違法而遭法院撤銷,依法就不得繼續施行,更無展延空間,委員會必須懸崖勒馬駁回展延案,並終止違法程序。
地政局則強調,北市府辦理社子島開發合法且嚴謹,相關都市計畫及環評均無違法違誤情形,既然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該撤銷環評,市府也已提起上訴,而在終局判決之前,環評結論仍然有效,後續土地市價查估、協議價購及區段徵收公聽會等區段徵收前置作業,也將會持續辦理,這是市府既定政策。
官員特別提到,2024年12月25日時,內政部的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審議其實有確認,此案「抵價地」比例為40%,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,已無自救會所稱抵價地不足情形。